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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采购关于安吉县政务节点云数据同城异地备份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信息来源: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时间:2021/06/1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安吉县数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安吉县政务节点云数据同城异地备份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安吉县政务节点云数据同城异地备份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安吉县大数据管理局按照国家信息中心关于电子政务发展战略规划,明确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框架内,“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分级保护”为原则,以现有资源为依托,进行政务云基础设施建设。政务云中心的建设,主要是为了实现,当政务云业务数据发生错误或丢失时可以快速,准确的恢复数据,同时将关键业务的数据丢失风险降到最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安吉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考虑到政务云数据备份安全问题,方案设计的备份链路采用安吉县电子政务网链路进行两个机房之间的链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作为安吉县电子政务网的承建商,是不可替代的专有技术。且由于本次部署备份设备非安吉政务云数据中心直接部署,因此对两座机房之间链路的安全性架构提出了很高要求。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作为安吉县电子政务网的承建商其核心政务网交换设备都在安吉电子IDC机房内能够充分保证链路链接的安全性,具有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和有关法规,符合下列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路665号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数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72-5030320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38号(第一国际城)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