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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采购关于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装修改造及室外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时间:2021/08/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装修改造及室外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HXCG-ZX-2021-12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主要内容及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

1

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装修改造及室外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

主要对办公大楼装修改造、室外改造以及新建门卫进行设计【包括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施工直至项目验收通过,装修改造面积约3000m2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1.58万元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设计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供应商(施工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B类)并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 2021820日至202182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20-17:2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3.获取文件方式:因目前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应事先与代理公司联系,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文件,联系人:胡盈,联系邮箱2585075248@qq.com , 联系电话0572-5207257

4.磋商文件售价()每套500(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8 31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安吉交投集团二楼开标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1831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安吉交投集团二楼开标室

十.磋商保证金:

至磋商截止时间须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整。

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缴入:

    名: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号:1380101201009000278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自拟);

(3)      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7)      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8)      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3.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

4.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5. 供应商须知:

5.1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供应商限1人参加现场磋商活动。各供应商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5.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5.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

5.4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5开标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手上喷酒消毒液;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坐,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5.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供应商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5.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二.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盈    联系电话:0572-5207257    传真:0572-5601397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2、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2-5220280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    

联系电话:0572-5220516

附件: 投标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