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澄清人名称:安吉县书香名苑幼儿园/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吉县书香名苑幼儿园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JCGK2021-006
四.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1-4-15
五.答疑澄清内容:
1、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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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方案9分 |
1、通过实地勘察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4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设备安装集成的具体技术解决方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及把控,拟定的具体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等,综合评价给予0-4分。 2、平面布置图、三维效果图及水电施工图等设计图纸。根据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的合理性、科学性等综合评价给予0-5分。 图纸布置合理且具有实施性的给予4-5分,图纸布置较为简单且实施性不强的给予2-4分,图纸布置差,实施性差,无科学性给予1-2分。 注:与实际偏差较大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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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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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及设备材料9分 |
(1)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外观、款式、功能等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综合评价给予0-3分。 (2)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工艺,部件是否紧密拼接、连接牢固、各种配件结合处无崩茬或松动;是否无少件、漏钉、透钉,安装、扎实程度等;综合评价给予0-3分。 (3)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材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实、耐用、环保;综合评价给予0-3分。 样品外观差距过大,不得分。 注:未提供样品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评分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和设备实物图片不得体现投标人的任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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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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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方案6分 |
1、制定的项目调试方案,包括拟投入人员情况、具体的调试内容综合评价给予0-2分; 2、制定的培训方案,综合评价给予0-2分。 3、项目验收方案,包括具体的验收计划、内容,综合评价给予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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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14分 |
售后服务承诺保障及人员机构情况5分 |
(1)售后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包括投标人质保期承诺、本地综合服务支撑方案(本地化服务承诺)、就近售后服务网点情况、售后技术服务方案、故障响应时间、培训方案等综合综合评价(0~3分)。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 (2)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团队情况:投标人是否专设售后服务团队、投标人是否取得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等情况综合打分,根据团队实力强弱,认证覆盖是否等综合评分(0~2分)。 注:售后服务人员及管理团队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公司为其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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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设置的主观分比例太高,以上评分标准没有量化。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统一的评定标准?评委依据的具体量化标准没有,评委主观臆断或自由裁量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此评分标准没有量化到相应的区间,严重违法,应该修改。
法律依据:根据财政部87号令第55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评审因素应该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该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答:上述评分调整如下: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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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方案9分 |
(1)通过实地勘察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4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设备安装集成的具体技术解决方案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及把控,拟定的具体方案全面、科学、先进、适用性强的得4分,每有一项缺陷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2)根据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的合理性、科学性等评分 5分: 投标人提供平面布置图、三维效果图及水电施工接口要求等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设备布局合理、图纸齐全、水电接口考虑科学、与施工单位分界面清楚的得5分,每有一项缺陷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注:图纸与实际情况偏差较大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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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及设备材料9分 |
(1)样品综合评价3分 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外观、款式、功能等符合采购要求的得3分,每有一项缺陷扣1分、扣完本项目得分为止。 (2)样品制作工艺3分 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工艺,部件是否紧密拼接、连接牢固、各种配件结合处无崩茬或松动,是否有少件、漏钉、透钉,以及安装、扎实程度等,全部符合且工艺精湛得3分,每有一项缺陷扣0.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3)样品材质3分 投标人所提供样品材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实、耐用、环保的,得3分,每有一项缺陷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样品外观差距过大,本大项总分9分均不得分。 注:本项评分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得体现投标人的任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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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方案6分 |
(1)投标人制定的项目调试方案完善,投入人员配备齐全、调试内容具体有效得2分,每有一处缺陷扣0.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2)投标人制定的培训方案完整,培训材料齐全,专业性强得2分,每有一处缺陷扣0.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3)投标人制定的项目验收方案,有具体的验收计划、验收内容及注意事项,科学合理得2分,每有一处缺陷扣0.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10 |
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14分 |
售后服务承诺保障及人员机构情况5分 |
(1)售后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措施3分 投标人质保期承诺、本地综合服务支撑方案(本地化服务承诺)、就近售后服务网点情况、售后技术服务方案、故障响应时间优秀的得3分,每有一项缺陷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注:提供售后服务点营业执照、第三方地图软件距离截图、售后服务承诺等,否则不得分。 (2)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团队情况2分 投标人专设售后服务团队、投标人是否取得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等情况综合打分,售后服务团队配置齐全(售后服务人员及管理团队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团队实力强、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覆盖齐全的得2分,每有一项缺陷扣0.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注:提供人员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有效的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2、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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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根据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的合理性、科学性等综合评价给予0-5分。 图纸布置合理且具有实施性的给予4-5分,图纸布置较为简单且实施性不强的给予2-4分,图纸布置差,实施性差,无科学性给予1-2分。 注:与实际偏差较大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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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依据:该项目的设计有专业设计公司设计,所涉及到的设备采购必须由专业的造价公司提供造价预算,而投标单位只需按照招标文件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即可;如果要求所有投标单位都进行设计,试问是否也可以按照各投标单位所设计的图纸及清单各自进行报价;再者根据政府招标法:设计与咨询预算为同一单位,则该设计单位或造价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报价;此项评分有明显倾向行为,所有投标单位为设备生产厂家或销售公司,而本次招标采购的是设备并非设计招标,因此此项必须取消。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采购文件清单是采购人根据自身需要而设置,中标人未定,设备生产厂家未定,因此水电天然气接口位置、油烟、蒸汽系统排布均应由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设备进行布置设计,并由投标人提出施工分界面、隐蔽工程等要求,以明确今后设备安装布置的各项工作由哪一方负责,明确施工安装范围。投标人可通过现场踏勘、调查等方法并根据自身的专业经验进行设计,此项评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机会均等,不存在偏向性说法,未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项目设计方案评分仍需设置,评分细则调整详见答复一。
3、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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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及设备材料9分 |
(1)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外观、款式、功能等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综合评价给予0-3分。 (2)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的工艺,部件是否紧密拼接、连接牢固、各种配件结合处无崩茬或松动;是否无少件、漏钉、透钉,安装、扎实程度等;综合评价给予0-3分。 (3)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样品材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实、耐用、环保;综合评价给予0-3分。 样品外观差距过大,不得分。 注:未提供样品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评分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和设备实物图片不得体现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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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依据:我司认为本招标文件严重违法,理由1:政府为了节省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推行电子标,根本不适合提供样品,提供样品为特定的供应商串标提供了便利。本次采购要求提供的产品简单,不是74号令第22条规定的除外条款,电子标要求提供样品,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同时也违法,应该取消。
理由2:评审因素应该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严重违法,提供样品,目的是拉开分差,为特定的供应商谋取高价中标,套取国家大量财政资金的行为,应该依法严惩。
理由3:根据财政部74号令第22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求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外。政府采购主张不提供样品,节约投标人财力,物力,而本招标文件把未提供样品的投标文件评定无效,严重违法。
法律依据:
一、根据财政部74号令第22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根据财政部87号令第55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答:质疑人提出的法律依据财政部74号令属于法律依据引用错误,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适用74号令。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二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本项目厨房设备采购绝大部分是厂家定制产品,为非标产品,样品直接体现了产品的制作工艺水平、体现厂家的生产承制能力,本项目对样品的提供和处置已按87号令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因此样品评分仍需设置,评分细则调整详见答复一。
六.其它事项:
此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涉及部分,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望各投标人遵照执行,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感谢各投标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书香名苑幼儿园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15605820628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似楠/沈琳 联系电话:0572-5028961/5223073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530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