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昌硕路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澄清文件 02
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1、本项目重新启动招标投标活动;
3、取消招标文件P86第(5)点“企业及总监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除提供纸质证明复印件外,竣工验收资料还需提供经“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备案的项目查询网站页面截图,同时提供网址链接。省外企业备案网站为同等级诚信系统。”的要求;
标书递交时间调整为:2021年7月16日09时00分前;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1年7月16日09时00分整。
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安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日